石屏县人民法院关于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荣泰家园D幢106号车库、D幢201号房产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7-12-11 16:47:07
石屏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19日10时至2017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1、拍卖标的: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荣泰家园D幢106号车库(产权证号:石屏县房权证异龙字第7775号)。
起拍价为8.64万元,保证金为1万元,增价幅度为1000元。
2、拍卖标的: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荣泰家园D幢201号房产(产权证号:石屏县房权证异龙字第7778号)。
起拍价为28.32万元,保证金为3万元,增价幅度为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石屏县人民法院联系,由我院工作人员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9点统一安排看样,过时不候。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干警及近亲属不准参与竞拍。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2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屏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行,账号:5305016666360000022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3-4855194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石屏县人民法院
石屏县人民法院